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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景新城全体业主共有建筑物部位的公示 2023年07月14日

由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海景新城一期二期1-23栋已全部符合交付条件,并已交付业主使用,现将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建筑物的部位及面积进行公示:

一、海景新城一期

1.海景新城11号楼花池面积154.44平方米。

2.14号楼单列面积242.61平方米。

3.18号楼货梯及货梯机房面积89.1平方米。

4.负一层小区共用部分(包括两个公共卫生间)860.04平方米以及物业用房80.01平方米。

二、海景新城二期

1、海景新城1-10号楼架空面积2133.77平方米,(其中1号楼227.41平方米,2号楼109.15平方米,3号楼503.31平方米,5号楼454.62平方米,6号楼206.68平方米,7号楼486.95平方米,8号楼68.83平方米,9号楼40.1平方米,10号楼36.72平方米)。

2.地下室风井107.15平方米,地下室梯间151.58平方米,地下A、B区核心筒252.99平方米,地下室坡道90.33平方米,公厕42.39平方米,设备房4.94平方米。

3.居委会用房245.3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353.6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11.1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100.85平方米。

以上属全体业主共有。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

来宾市海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