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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与“黄大仙” 黄任波 2024年11月15日

秋深渐寒,晚走水城步道,在一桥栏之侧,突然看到一滩血迹。停下脚步认真搜寻,才发现桥栏下踡缩着一只黄鼠狼。它似乎已被人打伤,只是偶尔还能动一下。它也看到了我,却无力逃跑。我想救它,却不知用什么办法,只能用两根树枝把它叉到附近的草丛中,能否活下去,就看它的运气了。

很久没见过黄鼠狼了。原来对黄鼠狼的印象很不好,因为读小学时学过一句很出名的谚语“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便一直把它当作“偷鸡贼”看待。有一次村里同伴打死了一只黄鼠狼,我们还拿来煮了吃,由于不知道如何处理,味道很臊,一点口感都没有。那时候饿,又没有环保意识,吃就吃了,也不在乎。后来才知道黄鼠狼本身就带有一种腥臭味,肉是有毒的。

其实黄鼠狼并不是简单的动物。它又被称为黄鼬,食肉。在远古的著作《山海经》中,黄鼠狼是一个部落的图腾标志。

对于黄鼠狼的描述,在《本草纲目》中有所记载。而在《说文解字》中,则对黄鼠狼的名字进行了解释:“如鼠,赤黄而大,食鼠者”。最为有趣的是,道教衰微后,北方民间奉之为“五大仙”之一。“五大仙”分别指:狐仙(狐狸)、黄仙(黄鼠狼)、白仙(刺猬)、柳仙(蛇)和灰仙(老鼠)。据说黄鼠狼受到威胁时,会喷出不可描述味道的液体,这种臭味有迷惑人类,令人疯癫的能力。一些体质较弱的中年妇女闻到,确实会出现“疯癫”状态,也就是所谓的黄仙附体上身。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专家研究发现,黄鼠狼的臭腺对人的大脑神经会产生干扰作用。实际上,这样的干扰对人体的行动以及人的思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后来,人们不再迷信,却看中了它的经济价值,将黄鼠狼的皮制成皮草,毛制成狼毫,遭到大肆猎杀,成了濒危动物,在日渐减少的情况下,黄鼠狼也就成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前些日子,儿子从加拿大回国途经香港。他告诉我,在香港有一座专门供奉“黄大仙”的庙, 人称“香港第一大庙”,是一座典型的道教宫观。庙中供奉的黄大仙,在香港人心中是一个法力无边、神通广大的神仙,有求必应。所以到此来朝拜的人如潮涌,终日香火缭绕,热闹非常。但他搞错了,此“黄大仙”非彼“黄仙”, “黄仙”即黄鼠狼,而“黄大仙”,则是道教里的一位神仙,其名为黄初平,东晋道教名家葛洪所著的《神仙传》里有过记载。据载,黄大仙擅长炼丹和医术,一生以“治病救命、济贫扶弱”为己任,遇贫病者每每“有求必应”,体现了其“普济劝善”的精神品质,被尊为吉祥之神和财神, 成为许多香港人精神上的寄托和安慰。

在道教兴盛的宋朝,帝王们对黄初平推崇有加,宋哲宗、理宗两位皇帝先后诰敕约“崇其美名,褒其有求必应”。一些著名的诗人如李白、苏轼、孟浩然等都写下诗词盛赞黄大仙,李清照的《牧羊少儿留仙迹》写道:“金华山长赤松劲, 仙鹤双双入白云。牧羊少儿留仙迹, 清涧潺湲古洞深。”

2008年,黄初平(黄大仙)传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由此看来,道教的黄大仙乃是凡人由神仙度化而得道成仙的一位仙真,这与民间传说的“五大仙”之一的黄鼠狼并无任何联系。只不过都姓“黄”且称“仙”,久而久之,谬种流传,人们便把他们混为一谈了。一妖一仙,一邪一正,截然相反,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成了世人敬畏的对象。

忽而想到清代高翥的《清明日对酒》: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现在觉得可能是高翥老先生当时看错了吧,较之狐狸,黄鼠狼更习惯以坟墓为穴。若是,“日落狐狸眠冢上”应该改为“日落黄仙眠冢上”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