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9日

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执法“三转变” 助力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兰秋妮 通讯员 吴福波 方红英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到我们厂进行检查,给我们指出了不少问题,当我们为如何整改而发愁时,该局又及时给我们送来了《环境问题帮扶指导意见书》。”广西双蚁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感动地说道,《环境问题帮扶指导意见书》帮扶指导实行一问一策,一目了然,让企业的整改工作找到了方向,此外,担心企业整改不到位,出现“无用功”“重复工”,期间该局还到企业指导了两次,直到企业整改工作完成。

这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机制转变的一个生动写照。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何朝建提出的“项目工作20法”,坚持以环境执法“三转变”为抓手,结合第一季度“送法入企促发展”专项帮扶行动,为新冠疫情形势之下的企业高质量发展添能蓄势。

党建引领 推动执法理念转变

在一次讨论活动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李健民发自肺腑地说道:“记得刚入队时,我曾信誓旦旦要以自己的技术专长服务企业做好环保工作,成为守法引领者,却渐渐地成了冰冷的执法者,这次讨论活动犹如醍醐灌顶,让我找回了初心,明确了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

该局依托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开展“为谁执法、为何执法、怎样执法”讨论活动,通过引领党员干部回顾环境执法事业的初心使命,深入剖析自身问题不足,引导党员干部重拾初心使命,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以监管对象所盼所需所想为出发点,推进执法理念由“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转变,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规范监督 推进执法方式转变

该局根据环境行政执法改革变化,及时修订出台《来宾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进一步理顺重大执法决定权属关系,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干预留痕,对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及重大案件审理,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包容审慎机制,对企业轻微的违法行为,设置合理的“纠错期”;对依法立案查处的,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强制措施;处以罚款的,依照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指导意见等合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降低和减轻一般或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精准聚焦 推进执法机制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长效化为导向,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分类施策。在日常执法善用《环境问题帮扶指导意见书》,明列问题及对策,让“指导校正、服务先行”成为环境执法的习惯性动作;对发现企业环境管理“疑难杂症”问题,实行“联合会诊”制,组织大气、环评、固废等业务科室及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现场调研,指导企业消除“顽疾”,规范管理;对经督促整改进展缓慢企业,实行警示约谈制度,在普法教育的同时,督促其依法治污、合法排污;对处罚企业推行跟踪回访机制,杜绝“以罚代教”行为,形成监管闭环。

“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严管重罚不是唯一途径,精准对焦、靶向发力、热忱服务才是良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罗培志说。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对6家企业开展“联合会诊”行动,警示约谈企业1家,发放《环境问题帮扶指导意见书》2份,跟踪回访行政处罚企业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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