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仁凤) 5月31日,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会议召开,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我市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开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各阶段全过程,市、县(市、区)两级扫黑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列出任务书、排出时间表,推动各成员单位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弱项,进一步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要强化综合施策,以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十件实事”为抓手,着力坚持严打态势、专项行动、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四项措施不放松,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顺克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廖剑波主持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