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据不完全统计,28省份已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多地明确按月或按天发放。(6月18日 新华社)
高温来袭,高温津贴又成了“打工人”关注的话题,从各地公布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来看,多地明确按月或按天发放,不少地方月标准达到了300元。
夏季是户外作业人员事故高发期,按时、合理发放高温补贴,加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尤为重要。但是,多年过去,高温津贴发放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国企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普遍较好,大型民营企业次之,建筑行业因临时性和季节性用工问题,鲜少有高温津贴这一选项。快递员、外卖员等“网约工”是否属于高温津贴发放对象,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让不少暴晒在阳光下的快递员、外卖员无法享受到高温补贴。此外,高温津贴长期未被纳入工资范畴,独立于工资之外,就让高温津贴成了容易被忽略与忽视的劳动补偿。各地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的做法就值得肯定。
此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切中肯綮。但要让高温津贴落到实处,让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落地生根,让每一位高温作业劳动者都能获得应得的高温津贴,还需加大落实力度。此外,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若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则视为克扣劳资者工资,应予以惩治。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与监督,这样才能解决高温津贴落实难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室外温度达到一定温度时,用人单位要停止露天作业。如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要落实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同样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深入一线解决劳动者面临的问题。
保护好高温下的劳动者,需要全力通堵点、破难点、清痛点,让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落实到位,让“高温权益”不再只是“纸上画饼”“纸上权益”,应成为劳动者切实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