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7日

莫让新型毒品犯罪处于禁毒盲区

□ 戴先任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近年来,我国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毒品犯罪仍禁而未绝,尤其是新型毒品犯罪越来越猖獗,种类和数量都呈上升趋势,成了毒品犯罪“新的增长点”,给禁毒工作带来新挑战。

一些新型毒品以饮料、零食甚至药物的身份现身,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比如有的电子烟虽像极了普通电子烟,但其有效成分为四氢大麻酚,而四氢大麻酚是被我国列入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属于新型毒品,长期使用会使人体的中枢神经产生兴奋感,最终导致人精神堕落,走私、贩卖四氢大麻酚均构成犯罪。新型毒品甚至还化身为“网红饮料”,如前几年有一款名为“咔哇”的饮料,据称喝后可以连续兴奋3个晚上,这款饮料一度在年轻人中风靡。后经理化检验,该饮料含有y-羟基丁酸(我国一类精神药品)和y-丁内酯(y-羟基丁酸的前体),并不是商品介绍的y-氨基丁酸,属于新型毒品。

新型毒品犯罪与传统毒品犯罪相比有很大不同,新型毒品不断出现,更具伪装性和诱惑性,给相关部门打击毒品犯罪带来难度。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在打击传统毒品方面更有办法,而对新型毒品却可能力有未逮,相关部门对于不断变换面目的新型毒品,容易出现打击滞后的情况。此外,新型毒品对社会公众的危害更大。公众对新型毒品认识不足,容易误入新型毒品设下的陷阱,从而害了他们一生。种种原因,都给新型毒品滋生蔓延的机会。

面对“魔高一尺”的禁毒新形势,需要执法部门“道高一丈”。如面对新型毒品海外代购等情况,要落实好快递“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对智能快递柜等寄递新业态的监管。面对年轻人、青少年成为新型毒品“目标群体”这一现象,要加强对相关人群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新型毒品的危害,同时将相关人群纳入重点盯防对象。

不能让新型毒品犯罪处于禁毒盲区,要合力戳破新型毒品的花式伪装,堵上新型毒品暴露的犯罪盲区。新型毒品犯罪日益猖獗,需要相关部门及时调整打击策略,对毒品犯罪新情况、新趋势予以加强打击、精准打击。要亮出惩治利剑,补上执法短板,扫除禁毒工作的盲区与死角,让新型毒品不再有生存与滋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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