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5日

“危楼高百尺”应休矣

□ 丁雪辉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7月24日《潇湘晨报》)

摩天大楼自十九世纪末于芝加哥城兴起以来,围绕超高层建筑是是非非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诚然,超高层建筑具有集约式用地、人口大规模聚集,进而形成强大的规模效应并带动城市发展等优势,但也加剧了城市热岛效应,引发电子屏蔽、高空污染等问题。利弊权衡之下,禁止新建500米以上高层建筑实乃应时之举、务实之策,应为有关部门点赞。

随着一纸禁令,“危楼高百尺”终休矣,但各地热衷于建设超高层建筑的原因仍需剖析。事实上,因租金太高,很多企业不愿入驻高楼。同样的地段,高楼周边其他建筑租金相对便宜很多,摩天大楼的出租率并不高,甚至存在亏损。看起来“一地鸡毛”的高楼热,为何各地依然乐此不疲?

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企业以及城市之间的竞争角逐。在我国,有不少企业因其标志性建筑而知名,城市也是如此。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增加企业知名度,很多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建造摩天大楼,而且一个建得比一个高,谁都想拿个“第一”的头衔。对此,相关部门应强化对摩天大楼的信息披露,用真实数据戳破摩天大楼的“面子”,让大家明白,盲目建设高楼不仅投资大、维护贵、不赚钱,还浪费资源。当“美名”变成“虚名”,高楼热自然会随之降温。

针对“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此前曾发出3次“限高令”,并印发《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但效果并不明显。要确保此次“限高令”落到实处,必须尽快出台具体办法,将违反规定者打疼打哭,才是治本之道。

包括此次“限高令”在内,近年来的4次“限高令”都是相关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外发布。与法律法规相比,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低、强制效力弱、效力期限短。很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5年后还要对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估。所以,立法部门应尽快启动立法调研,将“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的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强化执行威慑力。

总而言之,明确“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已迈出重要的一步。沿着这一思路继续走下去,转变公众对摩天大楼的看法,强化对新建高楼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相关部门还有很多精细化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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