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5日

“货币数字化”要等一等老年人

□ 郭元鹏

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被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这些被处罚的单位,有连锁餐饮、超市、停车场、供暖公司等,均与民生息息相关。(7月24日《海峡都市报》)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然而,时至今日,依然有不少单位拒收现金。有数据显示,37%的被调查消费者反映曾经历被拒收现金,39%的被调查商户存在拒收现金现象。一些单位和部门、商家和超市,打着“货币数字化”的旗号,拒绝现金交易,让群众十分反感。

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人们购买商品和服务越来越方便快捷,出门只需带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各种支付,这正是货币数字化、交易电子化带来的利好。而“拒收现金”的出发点,无外乎这几种考量:使用电子支付更方便、可以有效杜绝假钞、预防现金收取环节的管理漏洞,等等。

然而,货币数字化、交易电子化不能走入极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也就是说,使用人民币交易合法合规,任何理由的“拒收现金”都是对法律底线的挑战,而且无情剥夺了消费者的交易方式选择权。

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村群众喜欢现金交易,觉得更有安全感;大部分老人更习惯现金交易,认为这是多年的老习惯;还有一部分群众没有智能手机,无法实现电子交易……教条的“拒绝现金”在无形之中伤害了这些群体。尤其值得一说的是,在科技发展的同时,也要等一等传统的老年人,尽量满足他们使用现金交易的需求。他们有的是习惯使然,有的是缺乏安全感,更多的是欠缺熟练使用电子交易设备的技术和能力。

鼓励电子交易不能走极端,更不能强迫推行。对拒收现金行为,既要市民较真,也要执法碰硬,维护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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