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 (记者 韦海臣 见习记者 黄小清 实习生 李辉宇 黄慧兴) 8月12日晚,“喜迎二十大 强国复兴有我 共创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巡演在城区政和步行街精彩上演,旨在号召广大群众营造文明讲礼新风尚。活动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及市委宣传部主办。
“山歌声声伴酒喝,贵客越多心越暖……”演出在一曲具有壮乡民族特色的《壮乡敬酒歌》中拉开序幕。随后,演唱《同为创城献初心》、情景剧《文明在哪里》、山歌对唱《中国就是我的家》等精心编排的节目轮番出场……巡演以民族舞、壮族山歌、小品、快板等贴近群众的表演形式,将讲文明、讲礼貌、树清廉的思想美德传递给每一位观众。巡演中还穿插“创城”知识有奖问答环节,现场观众热情满满,积极抢答。
据悉,本次演出是兴宾区城北街道首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巡演,接下来将在河西街道等多个社区演出,提高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销售“山寨”洗衣液
商家被开万元“罚单”
晚刊讯 (记者 韦海臣 见习记者 邓齐河) 8月1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因销售侵犯“蓝月亮”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兴宾区一家食品经营部被罚1万元。
6月30日,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支队接到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举报,称在来宾市城区有一家食品经营部销售假冒“蓝月亮”洗衣液,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查,在城区某食品经营部,当场查获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蓝月亮”洗衣液100件,价值超2万元。经鉴定,所查获的该批洗衣液均为假冒产品。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卢某某通过电话,从南宁一名自称“蓝月亮洗衣液厂家”的业务员处购进100件蓝月亮牌洗衣液,并通过物流发货。核查当天,当事人未能提供对方身份信息以及供货商的证照资质证明、进货单据或发票等材料;在进货时,未索取涉案洗衣液生产企业的证照资质证明、该批次洗衣液的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遂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侵权产品,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