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尚不足18岁的姐姐卫校毕业后,供职于某三甲医院。当时,姐姐领到了第一份工资,一共47元,她给自己留下5元,余下42元为家人“买买买”。
供职医院在一座轻纺城市,身边同事的吃穿用度让她耳目一新,她也想从里到外“武装”自己,但她知道,当务之急得替父母分忧。同事的姐姐在针织厂工作,特意在一个周末带她去厂销售科看货。姐姐一口气买了16套秋衣秋裤,上至外公外婆和父母,下至四个弟弟妹妹,每人2套。还买了四床次品转内销的毛巾被,一床自用,两床给家人,一床分配给我。彼时,我高中住校,姐姐知道寒酸的滋味不好受,担心拿回家被母亲另作他用,次日便抽空去邮局给我寄包裹。而今41年了,毛巾被依旧完好如新。
针织厂一行花掉30元,余下12元,姐姐又去百货商店扯布料,粉红、粉蓝两色,让母亲给妹妹们做裙子,给弟弟做衬衫。母亲手巧,参照杂志上的样式做连衣裙,让妹妹们在那个夏天出尽风头。
1987年7月,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后,我数了一遍又一遍,平展展的10元,只留下2元,余下悉数交给母亲。母亲记好账,帮我一点点存下来,没想到我结婚那年,居然攒下2000元。老妈调侃:“你真是精,说好工资交家里,最后还是花在自己身上。”我比窦娥还冤呀,交给父母的初衷是补贴家用,最后折中,我取1000元作为嫁妆,余下1000元充公,才勉强扭转人设。
2015年,女儿上大四,春节前拿到实习工资1500元,留下100元作为回家的路费,余下全拿来网购年货。副食、坚果、牛奶、饮料,我拿快递拿到手软。女儿说腊月二十九才放假,不能回家陪我买年货,网购年货就是为了给我减轻压力。
我将年货拆开摆在茶几上,各个角度拍下9张照片,在朋友圈炫耀了一番。最后还不尽兴,专门写下题为《大四女儿办年货》的文章。
两代人,不一样的消费,一样的孝心,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我们都在传承好家风。
(本版漫画均为韦富裕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