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2003年6月,刘文从广西大学毕业并参军入伍,2015年12月退役后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工作。此后,他加强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迅速成长为执法队伍的精英和骨干,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200余起,行政处罚金额1千多万元。他工作实绩突出,多次被党支部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获市委组织部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