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1日

让“枫桥经验” 更有引领力

□ 莫思委

近日,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启动,进一步发掘全国各地“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案例,总结提炼各地基层治理实践典型经验做法。(4月9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就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此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成为全国各地实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标杆,相继涌现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社区”“枫桥式街道”等。如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枫桥经验”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法治价值。

“枫桥经验”最重要的价值就在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看似简单,实际上十分复杂,因为基层矛盾纠纷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稍微调解不当,很有可能适得其反。“枫桥经验”之所以能成为基层治理的样板,在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事求是,善于把法治与“人治”紧密结合,使司法调解在法理与情理的相互作用中保持平衡,在法律框架内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时代在发展,“枫桥经验”也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完善,把法律的权威、集体的智慧、组织的关爱、人性的温情等多方面有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让“枫桥经验”成为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走上现代化的新样本,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这是促进理论和实践融会贯通的一项活动,要求每一个案例都具有典型性、专业性、创新性、示范性,成为可借鉴、可复制、可操作的真正经验,充分展现“枫桥经验”的新时代内涵——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笔者相信,此次“枫桥经验”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定能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多更好且管用有效的新样本,从而使“枫桥经验”更具科学性,更有引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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