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来宾讯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一些驾驶员明知故犯,漠视法律法规,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以身试法。
4月10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到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在市区铁北大道义乌小商城有一辆小轿车涉嫌酒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接到指令后,一大队迅速出警前往处置。当民警找到上述车辆时,车子还在启动中,民警当即要求司机下车,但司机久久不愿开车门。经过几次警告,司机黄某终于打开车门,车门开启的瞬间,民警便闻见了浓浓的酒味。民警询问黄某是否酒后开车,对方声称自己没有开车,民警随即调取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进行查阅。然而,面对铁证,黄某仍拒不承认自己酒后开车。民警遂将黄某及其车上的朋友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在交警大队,民警询问黄某朋友时,其交代了事情的经过。随后民警调取监控视频,确认是黄某驾驶车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黄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等待黄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卢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