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公布我市重点防洪城市(县)防汛行政责任人、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希望各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科学、有序、高效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来宾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