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必须以平安和谐为基础,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合山市成功跻身自治区文明城市行列,离不开长期以来对平安建设的重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尤其是近年来,合山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法治环境持续改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
客观而言,有人的地方难免会有矛盾和纷争。如何正确处理矛盾、化解纠纷,考验一个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合山市经过不懈的创新和实践,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整合资源、依法办事,多管齐下、多元化解,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调解彻底、不留隐患。如在处理河里镇一起土地纠纷案时,合山市司法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下沉基层、调查摸底,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派出的行政复议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联合多部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召集矛盾各方从法理、情理等方面精准发力,依法依规重新划界,最终使群众心服口服,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法治建设的基础是“法”,关键在“治”,核心是依法办事。合山市政法系统全体干部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固本强基,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掌握好专业新知识新技能,并坚持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打造一支过硬的政法铁军。
在此基础上,合山市政法系统聚焦平安建设目标,聚焦民声民情民意,创新借鉴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实施城乡、矿区一体化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涵养执法为民情怀,联合各方资源力量,紧紧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在严守公正执法底线的基础上,站稳人民立场,牢牢把握文明执法这一生命线,把严格执法融入细心、耐心、贴心服务之中,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从而不断巩固扩大社会治理成果,提升合山文明城市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