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防为主、以惩为辅”原则,全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
创新机制提升法治温度
金秀法院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一体化改革,并设立少年法庭,统筹涉少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破庭室界限,实现少年审判工作统一归口管理。选派业务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并邀请教育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在审理方式上,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庭审方式,减少未成年人心理负担。
此外,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原则,积极挽救、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秉承“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注重未成年人审判与成年人审判的差异,最大限度挽救和帮助未成年人。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快审快结,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去年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审结3件3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去年以来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审结3件4人。
金秀法院主动发挥审判职能,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去年以来,审结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抚养权变更纠纷等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02件。审理过程中,秉持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向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当事人发放《家庭教育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并让监护人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督促其“依法带娃”,去年共发放《家庭教育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90余份,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90余份。
案件封存,强化信息保护。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涉案未成年人的信息和身份保护力度,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去年,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档案3人,同时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机关与公安机关。
强化宣传构建法治教育“生态圈”
认真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选派9名法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教育课、法治教育讲座、模拟法庭等方式,关注校园欺凌、校园犯罪等问题,加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去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7次。同时,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辖区中小学生参加基地实践活动,去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次,接待中小学生330余人。
积极开展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对于判处实刑的未成年人,不定期开展回访帮教与心理疏导,从思想上、心理上帮助他们做好角色转变,切实降低再犯率。对于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通过回访了解其生活现状,鼓励他们积极生活、树立信心。同时与家属交谈,引导家属正确承担管教责任,帮助未成年人平稳度过矫正期,早日回归社会。
持续推进模拟法庭、法庭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法律知识比赛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与此同时,在青少年帮教工作中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对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少年、单亲少年、问题少年、刑释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水平。做好临界违法青少年群体的预防工作,引导他们脱离边缘,健康成长。对于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从宽处理,定罪量刑上尽可能轻缓化、非监禁化;对符合缓刑条件的外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一视同仁、平等适用。
此外,依法惩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对引诱未成年人犯罪,控制、操纵、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接下来,金秀法院将持续用司法温情浇灌大瑶山的法治幼苗,让每一株“青苗”都能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