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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休2.5天”有法规 来保障才有可操作性 □ 胡建兵 2026年02月04日

日前,在吉林省两会上,政协委员李铭建议:可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推行每周四天半工作日,以促进该省周末短途旅行。李铭表示,原则上,到周五的下午就可以放假,加上周末我们有两天半的时间 (休息),足可以把我们的冰雪消费达到一个新的级别。(1月28日证券时报网)

国务院多年前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意见》发出后,各地也开始进行尝试,目前,已有江苏、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但从实施情况来看,很多地方的这一政策成了“纸上画饼”,都没有得到真正实施。

许多地方出台的《意见》明确,试行周末弹性作息作了安排,鼓励员工周五下午合并周末时间外出休闲度假,旅游消费。要求在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的过程中,要做好工作安排,保障正常运行。确有出游安排的人员,按各单位请假制度规定办理,不得变相为周五下午居家休息。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或从个人公休假中调剂补回。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责任单位。

不可否认,试行“每周休2.5天”,一方面可以让更多的人有外出旅游的时间,可以满足市民的休闲需求,丰富休假方式,使休假多样化。另一方面也可有效缓解黄金周出行压力,改善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幸福指数,促进消费。但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如何协调好各种关系,解决好谁来休、如何休、如何补的问题,一直有争议。

推行“每周休2.5天”之所以难,是因为既要满足每周40个小时法定的工作时间不变,又要保证能有“每周休2.5天”有弹性空间,这就涉及休假时间调剂和补回等问题。对此,一些地方明确可以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或从个人公休假中调剂补回,从而实施起来比较有操作性。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要休“2.5天”,前提是一定要把工作交接好,不能耽误正常工作。特别是窗口部门,千万不能误了老百姓办事等。

“每周休2.5天”,可以让职工放松心情到外面走一走,提振旅游消费。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一定程度上,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没有为2.5天休假提供制度前提,鼓励推行2.5天休假模式需要做好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衔接。希望有关部门从法律的角度推出实施办法,让其有更强的操作性。各地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细化这一休假模式,让“每周休2.5天”试行起来更有可操作性,减少各种矛盾的发生。“每周休2.5天”不仅要在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更要逐步向企业推广,保障职工能享受弹性休假工作制度,同时也应尊重企业的决策,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