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天宝调解工作室迎来了一批特殊的求助者——来自金秀石鼓村的冯某球等8名村民。他们此行是为了与老板赵某英协商解决被拖欠的劳动报酬问题,希望通过人民调解这一便捷、高效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5年2月,赵某英与冯某球等8人达成口头劳务协议,雇佣他们到石鼓村附近的竹山砍伐竹子。双方明确约定按天计酬,每人每日200元,明确了工作内容与报酬标准。冯某球等人依约提供劳务至当年4月。劳务结束后,赵某英以资金紧张为由提出延期支付,冯某球等人出于信任表示同意。然而,赵某英并未如期履约,工资一拖再拖。直至2026年1月,其间虽经多次催要,赵某英始终推诿拖延。为依法维权,避免矛盾激化,冯某球等人主动选择人民调解,向天宝调解工作室提出申请。
调解员详细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赵某英进行核实。赵某英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并同意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赵某英解释称,拖欠主要源于近期资金周转困难。调解员一方面向其阐明法律法规,指出农民工工资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以个人经济问题为由拖欠;另一方面,也认真听取冯某球等人的诉求,他们表示工资被拖欠近一年,已对家庭生活造成影响,希望尽快拿回劳动所得。
基于双方实际情况,调解员提出调解建议:冯某球等人应适当体谅赵某英的资金困难,给予一定宽限期;赵某英也应换位思考,积极筹措资金,尽快结清工资。经调解员耐心协调,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赵某英承诺于2026年4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拖欠工资,冯某球等人亦同意此付款方案。至此,该起讨薪纠纷得以成功化解。(何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