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欧承鑫)记者从市河长办了解到,截至12月8日,我市已按自治区河长办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推行建立河长制四项约束性指标,市、县、乡、村四级共3104名河长的名单已全部公布完毕。
据悉,四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为: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市、县、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由党委、政府印发实施;河长制办公室全面设立,全市6个县(市、区)、2个园区已经全部组建了河长办,落实了办公场所,抽调了相关人员开展河长制工作,合山市的3个乡镇还成立了河长制工作站;河长体系全面建立,明确落实了市级河长6人,县级河长148人,乡级河长1126人,村级河长1824人,各级河长名单已通过当地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进行公告(其中,市、县、乡河长名单已于10月28日在本报公告);工作制度全部出台,市、县、乡的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验收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已全部由党委、政府印发实施。
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及来宾高新区、河南工业园区都按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部完成了六项工作制度的出台,需出台的70个乡镇都在10月20日前出台了六项工作制度。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方面,武宣县、象州县落实了巡查保洁人员,象州县巡查保洁人员由村委主任和全脱产的村干部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