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何先生近期遇到一件糟心事:有一天下班后,他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小区楼下的停车位上,不料第二天发现车子被带有硬物的垃圾袋砸中,车灯和车盖板都被砸坏。据何先生说,他所居住的楼房有三十多层,查看小区的监控录像后,也看不出是哪层楼哪户人家扔的垃圾。那么,何先生该向谁主张权利?
【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曾祥伟律师认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何先生可以向该楼的使用人主张权利。
【法理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晚刊记者 韦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