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

关于2015年度来宾市城镇居民及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截止期限的公告

根据《来宾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5〕36号以及《保险法》对赔偿、给付期限相关规定,我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及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请符合2015年度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但仍未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的参保人员,尽快携带申请材料到来宾市各县(市)区大病保险报销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一、2015年度城镇居民及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来宾市2015年度参加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在2015年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且不含基本医保起付线以下个人自付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及每次住院基本医保起付线后,按对应比例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年度内累计住院总费用-每次住院基本医疗报销金额-每次住院自费金额-大病保险起付线-每次住院基本医保起付线)×分级累进报销比例

注:1.2015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000元,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

2.年度内大病保险起付线仅扣除一次。二、大病保险理赔申请所需材料

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基本医保或新农合参保证(卡)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就医证明材料(医疗费用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单。

三、来宾市各县(市)区大病保险服务点及联系方式:

1.来宾市大病保险服务中心: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398号,联系电话:0772-5329886。

2.象州县大病保险服务网点:象州县金象路59号(新农合管理中心内),联系电话:0772-5329880。

3.武宣县大病保险服务网点:武宣镇城南路20号(新农合管理中心内),联系电话:0772-5329881。

4.金秀县大病保险服务网点: 金秀镇圣堂路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联系电话:0772-5329895。

5.合山市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合山市八二路10号(合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内),联系电话:0772-5329896。

6.忻城县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忻城县东门广场政务大厅三楼13号窗,联系电话:0772-532989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宾中心支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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