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樊荣华 通讯员 杨俐娇)记者从23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水利系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去年,我市不仅加强水政执法巡查,查处一批水事违法行为,还全面完成推进河长制工作四项约束性指标,实现河长制全覆盖,1318名河长已全部到位并开始巡河履职。
据悉,2017年我市已全面完成推行河长制工作四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市、县、乡全部出台工作方案、6个县(市、区)、2个园区全部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河长体系,落实了市级河长12名,县级河长149名,乡级河长1157名。同时全部出台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验收制度、工作考核问责激励制度、河长巡查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全面完成了江河湖库调查工作,启动“一河一策”编制工作。
为加强河道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我市组织开展水政执法巡查18次,现场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3件。查处各类水事案件8起,其中河湖案6起,水工程案1起,水资源案1起,罚款4.5万元。
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按要求完成湖长制的相关工作。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和评估迎检工作;全面开展“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河长集中培训,提升河长以及河长办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维护水生态环境安全和河湖健康稳定。此外,我市还计划通过信息平台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监管,开通全市6个县(市、区)的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江河以及水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