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近年来,“直播+电商”的网购方式快速发展,但也产生一些新的消费维权问题。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数据显示37.3%的消费者曾遇到过消费问题。在直播电商购物流程中,消费者满意程度最低的是宣传环节。
点评:从消协的调查报告来看,宣传更具体的问题体现在“主播夸大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主播法律身份和法律责任的模糊。
要规范直播电商领域,就需要在主播这个核心群体上进行更准确的界定。从法律角度看,带货主播可能涉及两种法律身份:其一,只负责宣传推广货物,相当于广告代言人。其二,有些主播本身是网店店主,直播推荐的货物可能是自己企业生产的,也就是消费者理解的“经营者”。由此,主播显然要为虚假宣传或缺陷产品承担完全的责任。(敬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