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文明办字〔2020〕10号)精神,经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市文明办组织相关专家领导审核后,拟推荐石支宇、秦潘情、刘力等3户家庭参加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为体现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现将推荐候选家庭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如有异议,请向来宾市文明办反馈,联系电话:4278219,电子邮箱:lbwmhdk@163.com,联系地址:来宾市行政中心五楼东前楼503室,邮编546100。
来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