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5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明确了全国统一的10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通知强调,在此之外,医疗机构新增“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并公布,否则医疗机构不得申报价格和开展相关收费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除外)。(据新华网)
点评:互联网诊疗让生活更便捷,还能节约资源、提升医疗的可及性。但互联网诊疗目前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很多规则尚未健全,面临“成长的烦恼”,其中,收费问题最为敏感,是一道绕不过的难题。
利益纠缠不清,容易引发纠纷、影响合作,只有“把丑话说到前面”,合作才会顺利。此次推出10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并对收费标准与规则加以明确,就是这方面的有力举措,可避免因收费问题导致纠纷。并且,明确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价格、说明等内容,规定项目未经公布不得收费,还具有防范分解、重复、自行收费等作用,确保患者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样的规范,为互联网诊疗所急需。
但也要看到,这次只能算作规范互联网诊疗收费的初次尝试,因为明确的内容只有共计10项收费项目,但互联网诊疗项目远不止10个,并且随着这一模式的成熟,互联网诊疗项目会越来越丰富。因此,将来应根据新增项目不断统一标准、明确规则,渐进式规范互联网诊疗收费。(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