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探访我市“地摊经济”时,发现城区有部分地摊店主在售卖一些非法出版物等东西。6月23日,记者前往城区多个路段对此深入调查走访,发现非法出版物多出现在街头的地摊上。
记者走访发现
城区部分地摊贩卖非法出版物
6月23日,记者在中南路发现有部分地摊老板在贩卖非法出版物,其中一些摊主甚至明目张胆地贩卖“六合彩”资料和淫秽、封建迷信的“口袋书”,并引来不少群众围观。
随后,记者假装消费者向摊主询问“口袋书”的价格,摊主回答:“两块”。但当记者继续追问书籍是从何地方进货的,为何如此便宜,是否为非法出版物时,摊主便顾左右而言他。
接着,记者转到东一路走访,看到许多家长正在一家十分热闹的杂货店为孩子挑选教材课本。家长许女士面对琳琅满目的教科书,茫然地说:“今天是过来给孩子买教材的,这些书虽然有些旧,不知是真是假,但看里面的内容对得上就行了”
“我都是选择在正规书店购买书籍,质量有保障。”市民韦先生告诉记者,盗版书籍和正版书籍纸质相差太大,更重要的是担心内容出现错误。
“每周相关部门都会到我们书店检查。”某书店老板罗先生告诉记者,为保障正常的图书市场秩序以及著作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来书店检查时,他们都会认真配合。
相关部门发声
收缴教育双管齐下
随后,记者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2018年以来,我市共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17237家次,立案调查案件102件,办结案件92件,罚款61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97元,没收出版物10000余册,吊销许可证2家,停业整顿1家,取缔游商摊点57处,向公安机关移交并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起。
“出版物无版权页,纸张发黄发脆、手感粗糙,版心不齐、错别字多,透印、粘连、脏,油墨着色时深时浅,折页不正,装订不牢、掉页,封面与整本书主体分离、脱落等,或者宣扬邪教、六合彩赌博、淫秽等违禁内容的,可以初步认定为非法出版物。”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覃敏妮表示,目前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正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力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广大群众若发现出版物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12318进行举报。
律师提醒:情节严重可判刑五年以上
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猛告诉记者,贩卖非法出版物行为一方面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另一方面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怎么处罚,要根据情节,确定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贩卖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贩卖非法出版物,情节较轻的,可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晚刊记者 曹汐 见习记者 卓绿怡 谢仁凤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