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在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兴宾区人民法院的指导和见证下,来宾桂中农合行与市公证处在市司法局举行公证服务合作签约仪式,就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业务进行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于2017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国家部委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充分肯定了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对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赋强公证是解决不断增多的金融借款纠纷的有效法律手段,有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水平。
来宾桂中农合行行长何述强致辞中表示,推进赋强公证可实现法院、公证机构、金融机构和债务人等各方的多赢局面,有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是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水平的又一利剑,期望双方赋强公证业务合作顺利,取得双赢。
来宾桂中农合行作为广西农合机构开展债权文书赋强公证的首批六家试点机构之一,将在试点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地在全行范围内推进赋强公证业务,逐步将赋强公证作为风险预防的重要路径,形成层次更丰富、领域更广阔的金融风险防控合力,为全面优化信用环境,防范金融信用风险,助推来宾桂中农合行各项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基础。
(黄志雄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