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昌大建设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签订《来宾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及雨水工程(厂外Y8至终点)施工合同》,该项目已于2017年5月10日竣工验收。但是截止至今,你公司尚未提交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给我公司送审,严重影响项目的结算工作。
现向你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你公司于本通知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务必与我公司取得联系并将完善的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到我公司送审,逾期未履行则视为自动放弃合同尾款及终止合同,后果自负,并承担给我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兰壮程15977260361)
特此通知。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