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近年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来宾中院)通过构建以法院为主导、多方参与、部门协同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模式,积极推动开展家事与少年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暖巾帼护花蕾
“维权保护屏”树起来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来宾中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配备维权骨干力量,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特别对于严重的个人暴力犯罪,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为儿童成长创造一个平安的环境。
2018年5月,来宾中院曾审理一起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的案子。案中,张某因妻子未按其要求及时汇款,遂杀害儿子以报复妻子。经审理,来宾中院认为张某主观恶性极大,且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但鉴于系亲情犯罪,且被告人有其他从宽处罚情节,终对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前调查”工作,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尤为重要。在开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在社区、学校的配合下,来宾中院总会对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详尽的审前社会调查。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成因及监护帮教条件的全面了解,形成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并制定个案审理方案,使案件的审判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矫治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在2015年1月忻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覃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中,覃某系在校生,合议庭为最大限度地挽救覃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分别到学校、社区等地对覃某的社会情况进行调查,深入了解覃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此外还协调当地另外一所学校接收覃某继续读书,后法院对覃某适用缓刑。判决生效后,覃某选择到柳州地区技校继续读书,毕业后与退伍军人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汽车美容中心,现已彻底远离毒品,“无痕”回归社会。
联动司法
调解保护合力聚起来
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桐木法庭审理的田某(女)与巫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田某因认为巫某关心不够,于2020年4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庭审中,主办法官了解到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只是由于巫某有酗酒习惯和对田某关心不够才产生矛盾纠纷,遂当庭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田某愿意给双方一段冷静时间,巫某也表示愿意改正酗酒习惯。5月8日,田某申请撤诉并获得法院准许。
家事案件涉及长期家庭生活、夫妻亲子关系,在情感表达及诉求上更为强烈和复杂。为改变全市家事审判工作理念落后现状,来宾中院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
2016年7月,来宾中院选择兴宾区、武宣县的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启动全市家事审判改革试点。2017年,部署在全市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改革。
据不完全统计,实施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年均收受家事案件近3300件,年均结案近3200件,结案率在97%以上;在审结的案件中,年均调解结案近1200件,年均撤诉600余件,案件调撤率在57%以上。
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之际,来宾中院与来宾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牵头建立市级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与检察、公安、司法、民政等联动单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在市级层面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
今年5月21日,方某(男)因盘某(女)起诉要求离婚,在法院组织调解期间,提前离席后在法院附近寻机报复盘某。当日下午2时,方某到盘某父母家中对盘某进行人身威胁并索要2万余元欠款。为防止方某继续实施骚扰和伤害行为,盘某向合山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合山市法院经审查认为,盘某申请复核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条件,遂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方某殴打、威胁申请人盘某;二、禁止被申请人方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盘某哦及其相关近亲属。
若方某违反前述禁令,则将视情节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外延伸
良好法治环境建起来
如何提升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一直是来宾中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努力的方向。在日常工作中,该法院通过法治讲座、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整治,致力法律宣传,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共建法治教育基地,为未成年人学习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次小小的打闹也会让人坐牢,好可怕,以后一定要注意和同学之间文明相处。”在近期的来宾中院法庭开放日当天,市政和小学学生小洪在一次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中,通过扮演法官角色,深刻感受到青少年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同时,该法院结合我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文化知识水平较低的农村地区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慰问和看望家庭困境儿童和妇女。据悉,截至目前,来宾市两级法院少年法庭与辖区内1所中小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1个,近3年来举行法治讲座126次,受教育师生逾3万人。
■晚刊记者 唐毅 通讯员 覃凡 黄启平 洪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