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寺山中队民警在兴宾区高安乡高安街路段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面两排固定座椅已被拆除,同时车上搭载着5名坐在小板凳上的乘客。民警经询问得知,驾驶员为多拉材料,便抱着侥幸心理将车上的固定座椅拆除,并载人上路。最终,民警对该车驾乘人员严厉批评后,依法对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和擅自改变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50元,驾驶证记1分;对车上其余5人未系安全带的行为,每人罚款50元。 (通讯员 覃建华 晚刊记者 杨宇婷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