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合山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4起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款共6万元。
“感谢法院给我们发放救助金,缓解了我的困难,让我可以继续去医院接受治疗。”拿到救助款的凌某激动地说。2019年,凌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21万余元。尽管被告已支付部分治疗费用,但凌某因无力支付剩余的医疗费,故请求法院给予司法救助。合山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经研究决定,给予凌某司法救助金2万元,现该款项已落实到位。
本次发放仪式上,得到救助的申请人多无固定收入,有的因伤丧失劳动能力,经济负担较重。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所有调查方式均未发现财产线索,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长时间得不到履行,客观上导致“执行不能”。针对此类案件,合山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下达救助决定书,并办理好救助款发放工作,目前全部款项均已发放至申请人。
今年上半年,合山法院立案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对4件司法救助案件共10名救助申请人予以救助,救助金额6万元,有效缓解了救助申请人因案导致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问题。(潘敏 潘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