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来宾市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集中签约仪式在盘古小学举行,盘古小学、铁北小学、宁柳小学、新华小学和民族小学成为我市第三批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学校,城区“10分钟健身圈”得到进一步完善。(7月22日《来宾晚刊》)
来宾市又有5所学校对外开放体育场馆,很大程度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这份社会责任担得好!
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我们既不缺社会共识,也不缺法律要求。无论是《体育法》还是《全民健身条例》,都有“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等规定。这几年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许多学校都拥有标准跑道、篮球场、足球场等先进的体育设施。既然学校体育设施姓“公”,就应该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回归公共产品的属性。
不可否认,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确实会出现一些安全隐患、器材维护、环境治理、卫生保障等问题,但只要掌握开放时间,强化管理,既无须担心人身意外伤害、设施被损被窃的发生,更不用为影响学生正常上课而烦恼。我们常讲,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每个学校都强化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管理措施得当,后勤保障到位,使免费开放的每个环节都有专管之人、每个人都有专管之责,就一定能真正把这件实事办实办好。这不仅考量学校的行政智慧和管理能力,也能看出其所持的民生立场。
当下而言,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政府职能部门应强化顶层设计,对责权划分、安保设施、安全隐患预防等进行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寻求市场运作与公益服务的平衡点,这是确保“所有”学校开放前必须考虑的问题。比如,从教育附加费、体彩公益金超收部分中安排专门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又如,对出入场地运动锻炼的群众实施“持身份证”刷卡制,并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就能够有效解决校园运动伤害的主体责任、赔偿机制;再如,引入体育协会组织或者民间体育社团组织,通过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服务与监管工作。从长远来看,还可通过实施校园改造,将学校教学区和健身区分开,引入市场运营管理模式。□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