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在未成年人保护、助力脱贫攻坚、化解陈年矛盾纠纷等方面出实招,打造预防、减少矛盾等检察工作品牌。该院办理的案件曾3次荣获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
“未”你护航 落实建议有创新
近3年来,该院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24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2件2人。在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注重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与帮扶,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019年,该院在办理严某某强奸幼女案中,发现被害人可能有受轻伤以上伤情,即要求补充证据进行伤情鉴定,后鉴定为重伤。据此提起公诉后,被告人严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该案获评2019年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开发法治服务类微信小程序,制作瑶族特色原创漫画普法系列图册等,所制作的原创漫画《小狮子游记》获广西检察机关微动漫作品评选二等奖。“线下”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挂任边远山区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慰问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活动,并结合办案实际,将真实案例改编后编入年度法治进校园课题内容,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和辨别能力。3年来,该院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5次130人,受教育人次达8000余人次。
助力脱贫 服务能力再提升
复合式帮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2018年8月,冯某某为偿还债务,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自家所种但后划归为公益林的林木,出售所得4000元。办案中,检察官得知冯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观恶意较小,按照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该院依法决定对冯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为提高帮扶效果,检察官建议冯某某种植玉米、花生等政府扶持的产业项目。至2019年8月,其不仅有玉米等作物收入,还获得政府给予的5000元产业补助,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问题。该案获评2019年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
为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该院主动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3年来,该院为28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亲属提供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7.2万元,其中为6名贫困户发放3.8万元救助金。截至2019年底,该院联系帮扶的3个行政村81户贫困户已全部脱贫。
事了人和 化解纠纷有妙招
2017年,该院办理的梁某某等16人破坏生产经营案获全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金秀桐木甲乙两村屯存在土地权属纠纷,多年来均无法在该争议地上正常种植作物。2016年,因该地块种植沙糖桔问题,两村上百人再起冲突。
办案过程中,该院推行“传话筒”模式,平息双方矛盾。成立专案小组,制定调解方案;了解群众诉求,提供解决方法;通过教育感化,依法辅以惩罚,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结案后,该院多次回访,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这起近半个世纪的纠纷终得化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