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9日

多元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促和谐

——来宾市两级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工作综述

■晚刊记者 杨宇婷 通讯员 覃凡

去年3月以来,全区法院广泛推进“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总路径统揽全局,构建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模式,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引入社会力量 调解模式多元化

调解纠纷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去年7月,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市民谭某将丈夫韦某诉至兴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宾法院)要求离婚。兴宾法院的承办法官受理案子后,发现韦某性格偏激,如简单地一判了之,稍有不慎可能会激怒韦某,造成严重后果。

为彻底化解纠纷,兴宾法院家事法庭联合婚调委、妇联、社工组织等各方力量,通过心理上的有效引导,说法释理,打开韦某心扉,让其从根本上认识到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学会尊重妻子谭某,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理念。

最终,双方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和“戾气”被化解。谭某说:“这是丈夫第一次向我低头认错,既然他愿意改掉坏脾气,我撤回起诉。”

这只是我市基层法院多元调解纠纷的一个缩影。武宣县人民法院在速裁中心引入司法行政部门、妇联、律师等社会力量,进行司法调解;象州县人民法院设立“微笑工作室”,在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瑶族“石牌律”中的公序良俗,邀请瑶族族佬、头人参与调解瑶民间的矛盾纠纷……全市各级法院扎实推进案件多元解纷,积极将51家调解组织和100名调解员“请进来”。

去年至今,全市法院共邀请调解员、调解组织参与化解纠纷1691件,同时设立13个以法官、调解员名字命名的调解室。截至目前,调解室共调解结案案件2231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51%,充分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群众诉讼成本。

法官“走出去” 畅通司法服务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为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全市法院通过“一村一法官”、诉讼服务站、巡回法庭等举措,共将99名法官、67名助理派驻到528个行政村,为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指导276次、开展普法宣传148次、化解矛盾纠纷840件,赢得各地党委、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蓝法官,我们古邦村民委有两户村民因土地产生纠纷,目前村委无法调和,希望您能过来帮助调解。”“好的,我们马上过去!”去年4月25日,合山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活动刚启动三天,便收到古邦村委的现场调解申请。接到电话后,驻村法官立即带上法助和书记员前往现场处理。当天,驻村法官仅用时30分钟,便将村民的土地纠纷问题成功解决。

打造“来宾模式” 树立全区示范标杆

“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难题……”去年3月12日,随着广西桂泰地和武宣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与业主代表握手言和,一桩长达两年的纠纷得以化解。

2015年,桂泰公司在武宣开发小区楼盘并销售,115户业主先后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应于2017年为业主办好产权证,后因种种原因未符合办证条件,导致逾期两年无法办证。沟通无果后,众业主将桂泰公司上诉至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深入走访,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扫清办证障碍,督促桂泰公司限期为业主办好产权证,并做好双方调解工作。这是近年来,该院主动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发扬和践行“枫桥经验”,紧密联系人民群众,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成功范例。

去年疫情期间,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推动下,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涉企房地产纠纷系列案件,市中院“一次性解决”房地产纠纷被自治区高院专题总结为“来宾模式”。同年6月22日,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黄世勇就来宾市法院创新调解机制“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取得的成绩作出肯定批示。“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新模式自此向两级法院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164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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