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9日

楼上渗水楼下遭殃 象州法院定纷止争

晚刊象州讯(通讯员 蒙捷 记者 杨宇婷)“法院的办事效率很高,很感谢法官为我们妥善解决了这次纠纷。”昨日,距达成调解协议已过去一周,但当事人戴某、韦某提起象州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时,仍心怀感激。

原来,戴某、韦某住在廖某楼下,因房屋客厅、餐厅和卫生间顶部相继出现渗水情况,给戴某、韦某的生活带来不便。为此,戴某和韦某多次向开发商反映情况,并与住在楼上的廖某沟通房屋修缮、损失赔偿问题,但均未达成和解。今年1月,戴某、韦某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廖某停止侵害,并要求廖某与开发商一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实地勘察,查看房屋现状、渗水点、损失情况。经勘察,戴某、韦某家中的卫生间外顶部、餐厅顶部等地方出现水印水痕,但未能找到具体的渗水原因。

初次调解未果,戴某、韦某坚持要求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房屋渗水原因、损害及维修费用进行鉴定评估。最后,承办法官结合房屋漏水位置、生活常理及实地勘察情况作出初步推断,并多次通过电话分别向当事人做前期调解工作,说服双方当事人于4月1日到法院面对面调解。

在近2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换位思考、责任承担、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判例等多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廖某承诺于6月30日前完成对其房屋的检查、维修,确保房屋不再渗漏,并一次性赔偿戴某、韦某经济损失12000元。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办事效率及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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