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0日

贡献检察力量 护航建设发展

——我市两级检察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工作扫描

□涂子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市两级检察院学习教育环节“千警进万家·为民办实事”活动取得实效,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新期盼新要求的同时,实现教育整顿与检察业务“双融双促”的目标,今年2月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发力助推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成效显著。

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

助力把好“冷链防疫”关。2月上旬,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派出办案组,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桂中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查验监管仓进行检查。查看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核酸检测、消毒等情况,对多家超市在售的进口食品进行抽查,保障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和疫情防控安全。

助力把好“交通防疫”关。2月中旬,该院派出办案组,联合市交通运输局检查组到高铁北站、火车站和汽车客运总站,检查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十严格”要求,为市民平安祥和过新春贡献检察力量。

助力把好“疫苗接种”关。3月下旬,在自治区启动大规模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后,该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新冠病毒疫苗运输、储存、接种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群众接种的疫苗安全。

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合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部分农贸市场销售无追溯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不按专区存放等问题,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部分超市等公共场所不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整治……

助力“生态环境”保卫战

助力“蓝天”保卫战。进入2月,城区出现因焚烧甘蔗叶而导致的大气污染状况。全市检察机关启动秸秆(甘蔗叶)禁止焚烧专项监督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督促兴宾、武宣、忻城等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积极履职,做好秸秆(甘蔗叶)禁止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避免因焚烧问题屡禁不止,对城市空气质量和居民身体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

助力“农业生态”保卫战。2月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陆续排查出在全市范围内养殖户违法养殖检疫性害虫锈色棕榈象问题线索。2月下旬,市检察院积极与市林业局沟通衔接,组织各基层院有序开展监督协同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兴宾、武宣、象州、金秀等县区林业部门及乡镇政府积极履职,稳妥处置养殖的锈色棕榈象,防止引发害虫疫情,维护农业生态安全。

助力“净土”保卫战。象州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该县城区周边及农村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突出问题,开展系列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县住建局及相关乡镇政府履行查处、处置职责,恢复土壤生态环境;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开展河道垃圾、农村垃圾清理监督行动,助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助力“脚下安全”保卫战

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对城区城市道路窨井盖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排査破损、移位等问题窨井盖;督促兴宾、忻城、象州、武宣等县区住建部门加强监管,及时维修养护、更换问题窨井盖。

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对于在窨井盖采购、施工、验收、使用、检查过程中负有决定、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分别追究刑事责任;以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契机,积极完善我市城区和六个县(市、区)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

助力“舌尖安全”保卫战

全市两级检察院时刻将为民办实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为标准构建工作机制,发挥办案团队专业优势。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两级检察院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12件,督促整治个别米粉生产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网络餐饮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食品安全信息,部分药店、村卫生所销售国家明令禁止药品,部分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校园周边销售“三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为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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