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2日

法不容情与 法亦容情不矛盾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看守所内正进行一场特别的论文答辩。今年22岁的小张本应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大学校园内认真准备毕业论文答辩,但他却因触犯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盐城市看守所管教民警在了解学校已经知晓小张犯罪并同意为其视频答辩后,立即与驻所检察官进行会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小张可以与学校连线进行视频答辩。(4月10日中国新闻网)

从上述事件可以看出,法不容情并非绝对化,在一定条件下,法亦容情。《史记·商君列传》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当今法治社会,国家法律无比神圣,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大学生小张年纪轻轻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令人痛惜,不管他是基于何种原因触犯了法律,既然已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必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国家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另一方面,是让违法犯罪人员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犯罪分子真心忏悔,立志做个守法公民,法律亦给予支持。为此,国家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制定出一系列立功减刑的规定和标准,以利于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江苏盐城市看守所与小张就读的大学对接沟通,根据小张在羁押期间的良好表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其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这样一来,有利于促使小张深刻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更加积极地改过自新,开启新的人生之路。这就是法亦容情的真实体现。

由此可见,法律并非冷冰的约束性条文,威严的法理背后,也包含着对人的尊重、关心和鼓励。□莫思委

--> 2021-04-12 1 1 来宾日报 content_11221.html 1 法不容情与 法亦容情不矛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