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4日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置扣留涉案车辆前公告

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我支队一大队在开展执法执勤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扣留的车辆,至今仍有657辆未处理(车辆清单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请公告车辆的驾驶员或车主,持车辆有效证件与暂扣凭证,到我支队一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未处理的涉案车辆,我支队将依法进行处置。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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