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
1月2日中共来宾县委员会分配到凤凰区的工作人员14人与到柳州报考军政大学的青年学生及周边赴柳州群众共80多人,在行进到金石坳时,遭到以刘国成为首的100多名土匪伏击,副区长王成国、秘书何致公牺牲,这是来宾县解放后土匪暴乱之始。
1月3日中共中央中南局下达关于批准中共广西省委(以下简称“广西省委”)补充各地委、市委委员及其职务分工的决定。柳州地委为适应剿匪工作需要,柳州军分区第一政委栗在山任中共柳州地委(以下简称“柳州地委”)第一书记,李一平改任第二书记,孟广平等10人为委员。
1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军管会正式接管合山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改为广西省合山煤矿公司,归广西省人民政府管理。
1月6日柳州地委、柳州专署、柳州军分区召开剿匪会议,明确“军事打击、政治瓦解、发动群众、肃清匪特”的指导思想,强调党政军民把剿匪斗争作为当时的首要任务,坚决、彻底、干净地清除匪患。会议以后,全地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剿匪斗争。
1月9日象县中平区发生土匪暴乱。1月12日,在中共象县委的请求下,路经象县北上休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十九军一一六师三四七团支援象县平息匪乱。是日清晨,三四七团对盘踞在中平街的匪徒进行围歼,桂中支队第八团协同作战,经4小时激战,击毙匪团长王岖(王老七)和匪徒170余名,俘国民党国防部少将视察官兼粤桂纵队政治部主任郭宏炳、交警大队长莫荣猷、匪团长高义(高马仔)、骆国坤(金牙六)、谭宗梧等匪徒404人,缴获武器一大批。在战斗中,解放军牺牲连、排干部2人,正、副班长4人,战士27人,民兵及群众牺牲6人。
1月下旬桂中支队第八团经柳州军分区整编,一部分编为象县大队和各区中队,一部分转入地方工作或回乡参加生产。
2月20日中共南宁地委书记杨烈到迁江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中共迁江县委员会,县委书记郭珍,组织部长张广志,宣传部长覃耀庭;成立迁江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忠英,副县长黄炎隆。
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桂北区委员会正式成立,柳州地委改由桂北区委员会领导;广西省人民政府调整行政区划,柳州行政区专员公署称为柳州区专员公署(以下简称“柳州专署”),改属桂北区人民政府领导,驻地不变。增任莫矜为柳州区专员公署副专员。
3月中旬柳州地委决定,从柳州专区干部学校二期学员中调出30人,组成地委工作队,深入农村开展工作。任务是调查情况,宣传政策,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减租退租,恢复生产,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同时,派地委文工团随队下乡演出,配合工作队宣传形势、政策,发动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