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3日

公告

尊敬的翠屏御花苑业主:

我公司已于2021年3月11日在《来宾日报》向社会公告:关于请相关业主按约定时间内到我公司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告知,逾期不到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公司将视为您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认购。

目前本项目在政府大力的帮助下已朝良性趋势发展,我公司本着对业主们的负责,同时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是靠销售后的资金回笼进行滚动式覆盖建设,最终才能确保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有效衔接,使项目进入良性轨道,按时并交付您认购的房屋,也避免了业主们不必要的投资损失。为此,需要相关业主们就已认购的房屋及时到我公司售楼处配合办理购买房屋房款、按揭等相关手续事宜,您的行为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和整个项目的正常运转。就此再次对以下房号业主发出公告,以示告知,请广大相关业主们按公告所规定时间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前来办理。

具体房号如下:14栋2303房、14栋402房、14栋1702房、14栋3202房、14栋401房、15栋202房、15栋1702房、15栋501房、16栋2603房、16栋3303房、16栋202房、16栋3002房、16栋3202房、17栋1804房、17栋202房、17栋2301房、18栋1402房、18栋3102房、18栋1901房。

1.请上述房号业主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5月11日前来我公司售楼处补清应交款项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手续。

2.如上述房号业主再次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您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认购,我公司按双方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执行处理,并有权自行出售。

特此公告,我公司不再另行发出通知,敬请业主们互相转告。

柳州龙峰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 2021-04-23 1 1 来宾日报 content_11541.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