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
8月31日因柳州地委与宜山地委合并,柳州地委机关报《柳州群众报》与原宜山地委机关报《宜山农民报》合并。《宜山农民报》成为新的宜山地委机关报。
9月1日根据广西省人民政府调整的行政区划,象县和武宣县合并为石龙县,分别成立中共石龙县委员会、石龙县人民政府。
9月25日宜山地委下发《对处理群众意见的指示》,强调忽视群众意见的偏向必须要克服,不然会削弱我党与群众的联系,以致党脱离群众,严重影响党的威信和事业。要求各县委指定人员分管这一工作;彻底检查对人民群众来信及接见人民群众工作态度和处理情况,处理群众来信要告知本人。
12月广西桂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宜山专区改由桂西壮族自治区管辖,中共宜山地委改由桂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领导。
1953年
2月宜山地委根据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广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合作社工作及农业生产互助的指示》精神,提出“大量发展季节性临时互助组,重点发展常年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求各县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开。同时,召开第一次农业生产合作会议,在全专区开展互助合作运动。
3月13日中共宜山地委书记石堂、副书记区济文、专员陈东、副专员莫矜、军分区司令员刘远生、副政委浦通修联名写信慰问革命烈士家属和革命军人家属。
3月27日为认真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广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指示》精神,中共宜山地委发出《关于贯彻婚姻法的紧急指示》,使婚姻法宣传月运动得到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4月1日宜山专区统一行动,取缔反动会道门。在逮捕一批大道首之后,对中小道首进行登记,发动道徒诉苦和声明退道。
6月27日宜山专区近期天旱,在不少地区出现严重旱灾,并在继续蔓延。为此,宜山地委下发《关于防旱抗旱的紧急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必须十分注意,迅速组织力量做好抗旱工作。
7月14-17日宜山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和宣传工作会议。中心内容是贯彻广西省委关于稳定农村生产关系、安定农村生产秩序的指示精神。会议提出,全力解决好三个关系,即生产关系、工农关系、干群关系,中心是稳定生产关系。确定稳定农村生产关系、安定生产秩序是当前的中心工作。
9月石堂调离,陈东接任中共宜山地委书记。
10月10日宜山地委召开地直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地委书记陈东出席会议并作报告。会议提出,1953年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头一年,完成和超额完成当年的计划,对国家的建设事业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宜山专区下半年中心任务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以保证全年建设计划的胜利完成和超额完成。
11月30日针对各地秋收征购工作没有注意结合生产,或结合生产不够好的现象,宜山地委对当前生产工作发出指示,要求纠正秋收征购工作单打一倾向,结合秋收征购工作,做好冬耕准备。
12月22-25日宜山地委召开第二次农业生产合作社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第三次、全省第二次互助合作会议和广西省第二次党代表会议精神;学习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讨论研究和布置宜山专区1953年冬和1954年春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会议要求按“自愿、互利、民主”的三个原则,做好转社工作。会后,一批互助组率先转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当年,宜山地委、宜山专署遵照广西省委的指示,恢复境内历史较长、教徒较多的基督教、天主教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