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5月31日宜山地委下发指示,要求各县委结合当前生产工作,认真深入检查本地区的统销遗留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凡认为本地区统销已搞完,没有什么问题或问题不大的想法都是错误的,必须坚决克服,反对一切满足于统销成绩而产生的自满情绪和麻痹思想。
8月15日—20日宜山地委召开各县委书记扩大会议。会议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带领全专区农民,力争完成和超额完成粮食生产,促进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会议期间,地委写信给全体党员、干部、农民,号召争取完成全专区增产粮食一成七点五的光荣任务。
8月24日宜山地委下发《关于贯彻省委第一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精神的指示》。《指示》中提出,必须认真重视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其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各县委要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在整顿、巩固、提高的基础上进行发展。
8月根据广西省委的通知精神,必须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在两三年内把所有的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以便进一步了解干部和使用干部。宜山地委成立审干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领导全专区的干部审查工作。审干工作首先在地直机关和宜山县直机关搞试点。1955年3月,在各县铺开,分两批进行,1958年12月结束。
9月15日宜山专区开始实行棉布统购统销和计划供应,按人发票,凭票购买。
9月宜山地委书记陈东不再兼任专员,张国兴调任宜山专员公署专员。
11月8日宜山专区境内城镇开始实行粮食凭证定量供应,使用全国通用粮票和地方粮票。
1955年
1月31日中共宜山地委、军分区党委发出《关于今春基干民兵教育、整顿、健全组织的指示》,要求整顿、健全民兵基干队的组织,以片或村、或若干屯成立基干小队,每乡可根据人数编队,大乡40~50人,小乡20~30人,组成3~4个小队;每小队设小队长1人,副小队长2~3人,直属乡民兵中队部领导。教育内容:重点进行三项任务八项守则和整顿民兵基干队的意义教育,以及征兵工作的再教育。
2月15日—19日为了加强对山区少数民族生产工作的领导,宜山专区召开少数民族山区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9个县的27名代表,会议传达贯彻广西省召开的山区生产会议和中央林业合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必须根据民族及山区特点,加强山区生产工作的领导,积极改进民族地区的生活文化,加强民族团结,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3月19日《宜山农民报》报道,青年团宜山地工委号召全专区农业社的青年和团员深入开展“怎样办好农业社”的大讨论,提出青年应该怎样对待农业社的集体利益,结合中心工作,订出简单可行的计划。
4月10日广西省大型引水工程之一——来宾县清水河引水工程竣工正式放水。该工程位于良塘乡安康村西南面,截拦北之江干流而建,分东西两干渠。工程坝高1.5米,坝长79米;东西两干渠各长11.4和28.25公里,两条支渠长4.6公里。工程干渠总长40余公里,流经10个乡,受益63个村,灌溉面积7万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