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9日

第30期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49年12月—1978年12月)

1955年

5月6日宜山专区实行食油统购统销政策,取消食油自由市场。各县城镇实行食油计划供应。

6月6日-8日宜山地委召开各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会议着重研究开展超额增产运动问题,巩固现有农业社和做好发展社的准备工作。会议号召,全党动员起来,党政军民统一思想、集中力量,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增产计划而奋斗。

6月宜山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精神,开展内部肃反运动。宜山地委成立了五人小组,地委副书记朱渭川任组长,领导肃反工作。肃反运动于1959年8月结束。

7月宜山地委认真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从地、县直机关抽调一批干部下乡开展巩固农业合作社工作,各级党委书记亲自动手,普遍深入重点指导,全专区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

8月中旬根据广西省人民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分配到户的布告》,宜山专区各县普遍开展粮油“三定”工作。

8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大瑶山瑶族自治区改名为大瑶山瑶族自治县。

9月16日《宜山农民报》报道,粮食“三定”工作正在由乡向户分配任务的紧张阶段,部分地区为了赶时间、赶任务,思想发动中断了,政策贯彻也不够,出现定产偏高偏低和留粮不足等现象。宜山地委发出指示,必须普遍地、全面地宣传贯彻政策,在深入思想发动和进一步贯彻政策的基础上,核实产量,留足留粮,合理地将任务分配到户。

11月7日宜山地委下发《关于抓紧季节,战胜干旱,力争完成冬种任务的指示》,强调冬种生产在本地区具有重大的优越性,各地要把冬种作为建社办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

11月宜山地委召开县委书记联席(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和广西省委扩大会议精神,检查和总结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以来的工作,部署农业合作化运动转到以整社工作为中心,同时结合做好生产规划、整党整团、粮食统购统销和农村镇反工作。

12月宜山专区共建立互助组6120个,初级社4103个、高级社25个;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户数133495户,占总农户数363414户的36.73%。

当年宜山专区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全地区4695家私营工商业、服务、饮食业者分别组织起1312个合作小组、1268个合作商店、435家公私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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