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武宣县在全县10个乡镇推行重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2112+”同级监督办法,成效明显。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总结探索,提炼经验,以“四个一”为抓手在县直单位推行重大事项追踪溯源同级监督办法。
“四个一”重大事项追踪溯源办法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实行会前报备,重大事项在提交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或单位党组(党委)会议(以下简称:决策会议)讨论前,报县纪委监委机关备案。以重大事项的初始提名提议人记录在案为核心,确保权力运行源头可查询、可追溯;二是召开决策会议,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决策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进行会后公开,决策会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决策要于7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公开,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监督;四是落实监督延伸,监督要向项目涉及的乡镇、行政村延伸公开,接受所在乡镇干部、村干部的监督。
截至日前,全县已有60多个县直单位开始实施重大事项追踪溯源同级监督,各党组(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在“四个一”的基础上探索出更为行之有效的监督模式,切实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效能,让“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不再是难题。(韦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