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6日

推动农村客运发展重要且紧迫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农村交通出行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机制基本建立。(8月14日《人民日报》)

农村客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农民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工程。近年来,我国农村客运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8月底,全国具备条件的3.1万多个乡镇和54.3万余个建制村全部实现通客车目标,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是,农村客运还存在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通达深度不够、经营行为不规范、安全管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仍有待提升。

《意见》明确了未来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思路及实施路径,确定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便捷舒适、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的农村客运体系,实现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推动农村地区公路提档升级,建设完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提升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水平,构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打造集约共享的融合发展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农村客运,不仅有利于强化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村生产发展,而且有利于加强城乡沟通,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因此,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也十分紧迫。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经济正加速发展,乡镇企业大量兴办为城乡物资交流提供了渠道,农贸产品外销创收已成为农民群众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因此,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形成畅通的客运体系势在必行。各地应根据《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人才、资金、规划等政策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客运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农村客运由“开得通、走得了”向“留得住、通得好”转变,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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