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3日

修改生育政策更贴民心

从“只生一个好”到“单独两孩”“全面二孩”,再到“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相时而动、因时而调,是与民意的良性共振,也是根据国情变化而作出的重大部署。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的重大举措。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实施三孩政策,既是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的当然之举,也是改善人口结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由之路,长远看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要手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充分说明开放三孩是立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科学决策,不仅顺应民众的期盼,更可为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保持国际竞争力提供持续的动力。

如今,充分体现民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完成修改,但要在实践中全面实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地阻滞生三孩的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仍需修改,比如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支持优生优育,支持设立父母育儿假,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有关内容也应尽快修改或废除,同时,要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真正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时代在发展,人们的生活需求和生育意愿也发生了变化,必须重视“生不起”“养不起”的问题。唯有不断与民意形成良性互动,政策才能更得人心;唯有紧扣时代脉搏,聆听现实脉动,决策才能更有生命力。实施生育三孩政策是如此,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是如此。唯有如此,政策才能深孚民意,民众势必更有动力认同国家实施三孩决策,真切感受到获得感。

可见,本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更贴民心,为具体制度中贯彻三孩政策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也为以后的具体政策制定和制度建构高屋建瓴地指明了方向。

□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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