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内相陆贽一生清廉,成为后世为官者之楷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曾讲述过他的清廉故事。除为官清廉外,在《旧唐书·陆贽传》记载中,陆贽的“侍亲”方式,也给了我们深深的启迪。
司马迁《史记》中有云:“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所以,侍奉好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事,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么,为人子者用什么方式来侍亲呢?古人说过:“孝之以心,侍之以财。”但若“财”非通过正当渠道获取,则是万不可以之侍亲的。
陆贽出生在浙江嘉兴。陆家原是江南望族,奈何家道中落。所以他出生时,家门寒微。父亲早逝,在母亲韦氏的严格管教下,陆贽自幼秉承了良好的家风。陆贽十八岁考中进士,任命华州郑县县尉。为官期满,回东方故乡探望时刻想念的母亲。路经寿州时,他拜见刺史张镒。张非常赞赏陆贽的才识,辞别时赠送陆贽百万钱,说:“愿备太夫人一日之膳。”陆贽不收受钱,只接受了一串新茶。为什么只收受一串新茶?这足以体现陆贽的清廉品行。因为这钱不是他的俸禄,即使张镒是以给他母亲的名义相赠,陆也知道与母亲的教育相悖,拿回家肯定会被母亲责骂,当然不能接受。
后来,母亲去世。陆贽办丧,向东回到洛阳。地方长官送来办丧事的财物赠品以及另外摆放的馈赠物品,他全部退回。亲朋好友认为这样做太不近人情,陆贽说:“吾上不负天子,下不负吾所学。不恤其他。”(大意是:我往上不辜负天子,往下不辜负我所学的道德学识和母亲的教导,不能顾虑那些别的事。)
良好的家风能让一个家族幸福和谐,俗言道:“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陆贽的“侍亲”方式,以“心孝”为第一,他的清廉得到千古传颂,正是源于他时刻不忘母亲早期以德相教的结果。反观我们的一些干部,以“为父母子女谋幸福”为由,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大行腐败之事;或者不重视家风教育,纵容子女亲属胡作非为,最终导致家破人亡的结果,悔之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