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09日

热心村民救下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月27日凌晨2点,桐木镇热心群众阿宗被从自家瓦顶传来的一阵“哐啷”巨响惊醒。他赶忙爬上瓦顶一探究竟,走近细看,发现是一只样貌比较特殊,类似猫头鹰的“大鸟”,其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

早在1996年,阿宗就捡到一只幼鹰悉心照料后放飞大自然。凭经验,阿宗判断这只鹰应该是野生保护动物,于是通过桐木派出所联系该县林业局前来救助。经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及相关人员辨认,这只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俗名“猴面鹰”。初步检查发现它的右翼翅膀有明显伤口。慎重起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驱专车将其送到广西柳州市动物园自治区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接受专业治疗,待具备放生条件后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金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对阿宗热心救治珍稀野生动物行为表示称赞和感谢。同时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今后若遇到类似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黄昕遥 蒙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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