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一名男子使用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在天津站乘车时被车站工作人员查获,后被天津铁路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2月6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当日下午3时,天津站铁路工作人员在南进站口查验旅客核酸检测证明时,发现一名男子出示的核酸检测证明有明显涂改痕迹。天津站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甄别发现,该核酸证明时间有明显涂改痕迹。经审查,这名旅客因来不及做核酸检测,遂将过期的核酸证明涂改,企图蒙混过关。
春节期间,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扩散和蔓延,各地除开展亮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检查,一些地区还对群众核酸检测证明进行检查,其目的就是尽快尽早摸排疫情,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这名旅客因涂改核酸证明被行拘,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不仅是对当事人进行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课。
笔者以为,打击涂改核酸证明违法行为就应从重惩处。一方面,各卡点防疫检查人员应严格把好检查关,一旦发现伪造、涂改核酸证明行为,第一时间给予控制并上报,绝不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和蔓延,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另一方面,对于故意、恶意伪造、涂改核酸证明行为,执法部门应从严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让其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同时,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故意伪造、涂改核酸证明的不法行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但愿通过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人学会敬畏法律、遵守防疫规定,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切勿给疫情防控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