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1日

“四个推进”护航高质量发展

——象州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侧记

□ 刘润金 孟艺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象州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大胆创新,通过成立破产合议庭审理破产案件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构建“府院联动”的工作机制,合力开展市场出清和救治工作、从源头推进诉源治理、依托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服务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推进机制创新,焕发市场生机活力。随着时代的发展,部分企业出现了停产现象,被列入“僵尸企业”名单,广西象州县大蒙锰矿就是其中一家。为重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县人民法院创新推进“僵尸企业”退出机制,成立以副院长、民庭庭长、民庭副庭长组成的破产合议庭,专门审理破产案件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2021年8月2日,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西象州县大蒙锰矿的破产清算申请;9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9月26日,裁定宣告广西象州县大蒙锰矿破产;10月25日,裁定终结广西象州县大蒙锰矿破产程序。此案作为来宾市首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用时不到三个月就审结完毕。

推进“府院联动”,为市场清淤疏堵。针对涉企涉营商案件处置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县人民法院争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构建“府院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涉案企业开启绿色通道。

2017年9月19日,象州新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司经营陷于困境,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2日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2019年6月10日,经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为推进案件重整进程,早日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县人民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住建、不动产登记、金融等部门,为涉案企业开启绿色通道,合法合规地为重整计划工作扫除阻碍。在县人民法院、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的共同努力下,帮助企业化解1.3亿元债务,该公司于2021年4月成功办理罗秀商贸城·绣锦花园·绣锦宾馆项目施工许可证,并按照规范做好施工准备,让停工8年的烂尾楼于5月19日正式复工,解决了368套房屋及商铺后续建设问题。

推进诉源治理,前移市场风险关口。县人民法院依托现有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成熟网络和政协委员在商会中的优势地位,整合人大、政协、商会力量一体推进“诉前联调+诉讼联调+执行和解”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庭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12月20日,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联动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的多次努力调解下,韦某等3人与某农业公司持续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感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官的努力,既然对方公司答应给我们进行适当的补偿,那我也愿意做出让步,跟对方和解结案。”申请执行人韦某说。

此外,县人民法院持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纠纷化解引导,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开展领导大走访企业活动、挂牌设立“工业园区巡回法庭”、开展“无讼企业”创建活动等措施,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以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智慧法院,为市场健康发展提速。县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广西移动微法院”“多元调解”“电子送达平台”等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服务。通过深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和执行网络查控,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强化司法行为的监管,增强司法透明度。探索电子送达新模式,开通法律文书送达10102368电子送达专线,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送达通知、引导电子送达、送达文书咨询等服务,解决送达难题。同时,对资金紧张但仍积极运作经营、不属于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的企业,坚持不超标的查封、不查封空账户,积极协调债权人,从发展角度化解纠纷,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为企业发展提供智能化、专业化、阳光化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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